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国家统计局于2025年5月8日向金融监管总局反馈了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意见。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蔺涛通报常规统计督察意见,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肖远企作表态发言,国家统计局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第8统计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反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第8统计督察组于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10日对金融监管总局开展了常规统计督察。
督察认为,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统计法定职责履职能力,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监管制度机制,统计数据质量和金融风险监测预警质效进一步提升。
督察发现,金融监管总局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二是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还有差距,未建立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少数统计数据存在失实情况。三是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不够严格,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不够有力,未按统计法要求对统计调查项目报审或者备案,执行部门统计报表制度不严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督察组向金融监管总局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一是加快推进建立金融“五篇大文章”统计指标体系,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二是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三是坚持举一反三,从严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国家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金融监管总局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切实做好统计督察“后半篇文章”。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中央重要统计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政令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确保党中央和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金融监管总局落地见效。二是全面落实整改。严格对照督察反馈意见,逐条提出整改措施,依法依规报批统计调查项目,压紧压实防范统计造假责任,坚持源头治理和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提升履职能力。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加大培训力度,优化监管统计系统,提升监管统计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四是坚持举一反三。以此次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注重标本兼治,强化跟踪督导,促进监管统计长效机制建设,持续提升金融监管质效,推动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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