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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黄冈法院 打造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黄冈样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7-21 08:49:51   浏览次数:1  发布人:6040****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文 | 陈傲“感谢你们的耐心调解,让我拿到了应有的赔偿款,也弄懂了法律规定。”近日,涉工伤认定行政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周某荣签订和解协议后,向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这起由“起诉”变“撤诉”、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的案件,是黄冈两级法院(以下简称“黄冈法院”)办理行政案件的一个缩影。从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到出台“一把手”出庭应诉规定,从推行“一案一书一讲”到创新建立跨区域化解行政

    文 | 陈傲

    “感谢你们的耐心调解,让我拿到了应有的赔偿款,也弄懂了法律规定。”近日,涉工伤认定行政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周某荣签订和解协议后,向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

    这起由“起诉”变“撤诉”、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的案件,是黄冈两级法院(以下简称“黄冈法院”)办理行政案件的一个缩影。

    从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到出台“一把手”出庭应诉规定,从推行“一案一书一讲”到创新建立跨区域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机制,黄冈法院敢于探索、勇于创新,打造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黄冈样本”。

    以“关键少数”化解“绝大多数”争议

    2023年夏天,黄冈市一座水泵站提标改造工程施工期间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16万元。

    黄冈市应急管理局认定湖北某公司应负事故主要责任,对其作出罚款38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认为湖北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刘某某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其作出1.7万余元的罚款。两被处罚人对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分别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黄冈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出庭应诉,并针对湖北某公司、刘某某在庭审中提出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逐一进行了详细阐述和说明。湖北某公司主要负责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考虑到企业在事故发生后已全力采取补救措施,黄冈市应急管理局从护航经营主体发展的角度出发,在可裁量范围内减免企业5万元的罚款。达成和解后,两被处罚人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2023年,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该市政府,在湖北省率先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不仅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具体情形,还对出庭应当履行的“发声”职责作出硬性要求,以规范性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出庭出效果”。

    《规定》出台后,黄冈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发声率提升至100%,多家单位“一把手”带头出庭应诉,较好发挥了示范效应。

    “集中管辖+联动调解”力求“最优解”

    不久前,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依托行政争议化解办公室,成功帮助一名“银发工作者”维权。

    59岁的南某某在一家保安公司工作。某天交班途中,南某某被车撞倒,腰椎骨折。她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未果,遂向浠水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撤销该决定,并责令相关部门重新作出认定。

    2024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最终调查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南某某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此时,南某某任职的保安公司仍坚持认为与南某某不存在劳动关系,并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决定。

    “仅依靠司法裁判,并不能实质性解开各方心中的‘疙瘩’。”承办法官遂决定依托行政争议化解机制,联合当地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开展调解。

    在调解室里,各方围绕争议焦点,从法律法规、事实证据、权益保障等多维度展开深入交流。最终,保安公司、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南某某共同签订和解协议,保安公司兑付了赔偿款。

    早在2013年,黄冈在湖北省首批启动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将市直机关、10个县市区、3个管理区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管辖权调整为浠水法院、麻城法院、武穴市人民法院相对集中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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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干警正在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 摄影 纪鑫

    黄冈中院联合该市司法局建立跨区域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机制,探索“集中管辖为主+属地化解为辅”,在综治中心和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行政机关下设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由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机关轮流派驻调解员,发挥执法监督作用和行政机关化解主体效能;在其他非集中管辖地,推动属地法院会同党委政府设立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提升解纷实效。

    目前,黄冈市5个行政争议化解中心、16个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协调联动,成效初显。2024年,黄冈法院行政案件调解率位居湖北法院系统第二;今年1月至4月,黄冈法院行政案件调解率为42.26%,位居湖北法院系统第一。

    “一案一书一讲”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强化文明执法,充分尊重和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依法依规执法……”

    2024年11月,黄冈中院在详细梳理了近年来受理涉房屋拆除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成因后,向黄冈市各县级政府及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发出上述司法建议。

    司法建议发出后,该市各县级政府及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积极回复反馈,称将全面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推进各地城管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近年来,黄冈两级法院不断强化行政司法的良性互动,常态化组织联合座谈、同堂培训,推行“旁听庭审+案例点评”模式,助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司法“外溢”效应,对于行政机关败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坚持“一案一书一讲”。针对每一起败诉案件,法院都会发出一份司法建议书,开展一次“释法讲堂”活动,切实将司法建议“金点子”转化为社会治理“金钥匙”。

    “我们将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更实举措推动行政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以更大力度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助力打造法治建设的‘黄冈样本’。”黄冈中院院长文利红表示。

    本期封面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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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审判》杂志2025年第12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70期

    编辑/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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